l、加强对全系科研工作的管理和领导,树立科研意识,确立科研与教学相互促进的观念。
2、各教研室需制定学年科研计划,交系办公室存档。
3、各教研室每月开展一次科研或教研活动,活动记录交系办公室存档。
4、每学年举行一次论文报告会。
5、教师发表学术成果,按刊物或出版社级别进行奖励,并作为评优的依据。
6、教师每学年发表学术论文应在1篇以上,否则当年不能评为优秀。
7、教师均要参加系组织的所有学术活动(学术演讲、论文报告会等)。
8、加强对外学术交流,设立学术会议补贴基金,原则上鼓励每位教师两年参加1次省级或全国学术会议。
9、鼓励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申报各类科研课题,系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专项经费资助。
10、对有重大学术贡献者,经系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后,予以重奖。
政法系